保障使用者隱私 Google槓上司法部

記者/李謙

Google公司以唯恐商業機密外洩和使用者隱私權遭到侵犯為由,痛批並抗拒美國司法部大張旗鼓調閱搜尋關鍵字清單的要求。

美國司法部上個月要法官強迫 Google交出從索引網頁隨機採樣的100個網頁資料,另附上長達一周的搜尋關鍵字副本,以協助政府舉證說明現行網頁過濾技術的漏洞,為網際網路色情防治法辯護。

Google已列舉諸多理由,解釋自己何以不必依照司法部調閱資料的命令行事。其中一大理由是保護隱私權。以下是摘要:

「如果 Google被迫妥協,犧牲捍衛隱私的原則,屈服於這種輕率的要求,把搜尋查詢和網址資料交給政府,那麼無庸置疑,Google會失去使用者的信任。Google之所以成功,一大因素是大量網路使用者天天湧向Google.com。這項服務的隱密和匿名性,是吸引使用者的主要因素。換句話說,使用者信任Google會做正確的事,不會把他們的個人資料外洩,且會提供最佳的搜尋結果。假如使用者認為,他們在Google搜尋引擎上鍵入的查詢文字可能攤開來示眾,可想而知,以後他們使用此服務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司法部調閱資料通常只是例行公事, America Online 微軟 雅虎都曾自願遵守類似的要求。但 Google抗令引燃一把捍衛隱私權的怒火。拒絕服從資料調閱令的另一理由,是政府律師可能這些資料交給 聯邦調查局(FBI),以供起訴犯罪者,例如在搜尋引擎中鍵入「大麻栽種」或「駭客」等字眼的使用者,可能被情治人員循線逮捕。

法院文件顯示,司法部曾向Google施壓,要求提供長達半年的搜尋關鍵字紀錄檔摘要。檢方希望利用這些資料,顯示過濾軟體無法保護兒童上網時不受色情資訊汙染。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