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電話將被規範

記者/胡舜宜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23號公佈關於網路通訊的規範,包括要求透過網路提供語音服務以及寬頻服務供應商的業者,都必須開發可供竊聽的機制,這是為了防止恐怖份子、犯罪人士透過網路電話進行非法活動。

2003年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就曾提出此項建議,直到去年才有相關單位正視此事,不過仍然很模糊的。1994年通過的「法律執行通訊協助法」(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CALEA)當中就允許FCC規範網路電話服務,此次發布規範包含所有網路接取服務,只要上傳或是下載速率超過200Kb的都算,因此也包含WiFi。

由於網路電話與傳統電話的基礎架構不同,網路電話還具備多重服務供應商的問題,因此誰有何種應盡的義務在此規範中仍然沒有很明確的定義。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預計將在今年底以前更明確規範,何種規模的寬頻網路或網路電話服務業者必須在此規範內,初步規劃為較偏僻、小型的業者,或是提供給學校、研究機構的寬頻業者可能不在此規範中。在頒不規範後,將會有18個月的緩衝期,直到2007年4月時所有相關的業者都將必須符合這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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