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網站分級兒少網友不迷「網」

記者/陳嘉珮

行政院新聞局繼過去推動電視、電影分級以及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的經驗,為了確保網路也保有純淨使用空間,新聞局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於今年4月公佈實施「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並歷經產、官、學界三個月的努力後,於前天(29日)正式成立「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

該基金會成員除了政府單位的教育部交通部及新聞局外,其董事成員還包括多家網站業者,包括Yahoo!奇摩蕃薯藤中時網路科技台灣微軟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東森Ettoday等業者,以及信誼基金會台灣終止童妓協會台灣醫界聯盟都加入該基金會,宣示要在網路分級上自律並加以推廣。

新聞局長林佳龍表示,現今網路資訊的傳遞已經沒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根據今年的統計顯示,台灣十二歲以下兒童上網人數已達一百零六萬人,可見如何維護上網環境的純淨,已成為未來重要的課題。未來網站分級之後,依分級處理辦法,未來網路內容將分四個等級,分別是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不得瀏覽)、輔導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宜瀏覽,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青少年需要父母或師長輔導)、保護級(未滿六歲不且瀏覽)、普遍級。且新聞局將在各主要入口網站設立兒少保護專區,成立檢舉熱線,家長只要對家中電腦進行簡單設定,就可以過濾網站。

林佳龍指出,成立網站分級基金會是網路安全運動的一個新的里程碑,透過政府、網路業者與民間團體合作,可保障孩童免於受到負面資訊的不良衝擊。林佳龍也強調,基金會成立宗旨除了是成為業者與政府單位的溝通平台之外,成立的另一個目的就是讓家長也能認同網路分級,網路分級不能只靠政府、業者單方面努力,必須加上家長的參興,才能真正落實網路分級的最佳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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