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新,妳在哪裡?

特約撰稿/蘇登呼

「不創新,就滅亡!」一直是商場與商學院流行的口號。30多年前,Mansfield等人調查200件新產品專案發現,僅有12%最後能成功在市場上取得一席之地。晚近專家也估計,80%左右的新產品會在引入市場的過程中就失敗;剩下的20%中,又有10%會在5年內於市場上消失。從過去至現在,創新都是喊起來容易但做起來難。成功的市場創新,究竟該往何處尋?

1.Be different

創新必須與眾不同,意指新事物須跟市場上現有的產品或服務有所差異。當初,亞馬遜透過網路賣書、國內易飛網透過網路賣機票,都是突破既有交易通路的創新範例。

然而,Be different僅是成功創新的基本條件。透過拼拼湊湊、胡思亂想,我們很容易就生產出與眾不同的「新」事物,但是這樣的新事物不會具市場價值,除非它能再滿足下述兩個條件。

2.Be better

新事物的與眾不同必須是「正向的」,也就是要比現有的產品或服務「好」,例如更佳的品質、更划算的價格、更便利、更省時等等。透過亞馬遜,使用者可以快速查詢大量書籍,並在線上就完成書籍訂購工作而不必到實體書店走一趟,節省了許多時間。對國外使用者而言,亞馬遜也使訂購英文書籍比以往便利許多。

要注意的是,有時並非更好的品質就能獲得市場青睞,當初Betamax錄影系統敗給畫質與技術較差的VHS錄影系統便是一例。因此,我們必須再加上最後一個條件。

3.Be value-creating

唯有能替顧客創造使用價值的產品或服務,方能在市場競爭中勝出。產品品質好,但顧客不青睞,流於曲高和寡,最後也只能跟市場say goodbye。相較於傳統的購書方式,亞馬遜的網路購書方式替使用者節省下許多時間與金錢,讓查書與購書變成一件更容易的事,因此能得到顧客青睞。

顧客的使用價值可分為有形事物如金錢的節省,以及無形事物如內心的滿足感兩大類。新事物必須與競爭者競逐誰較能滿足顧客的使用價值需求,或是滿足顧客未被既有產品滿足的潛在需求。不過有一點要小心,成功的新事物所提供的顧客使用價值會被其他業者覬覦,進而加入分食,例如在亞馬遜之後陸續出現許多大型的網路書店。因此,企業必須持續改善該新事物或是提出新一波的創新,以維持市場利基。

整個來看,筆者這裡所提出的DBV(Different,Better,Value-creating)架構中,be different是「發散」的階段,此時企業或個人尋求各種可能的創意與新的事物。發散後,be better與be value-creating則是「收斂」的階段,對新事物進行篩選,將焦點拉到新事物的品質控管並放回市場,強調能否為顧客創造使用價值與形成市場消費力量。

如同本文開頭所述,從古至今,新事物想在市場上成功,本是一件充滿挑戰和高度風險的事。話雖如此,DBV這個簡單的思考架構,應可作為我們尋找與判斷創新事物市場潛力的一項有用輔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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