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廣播是明日之星還是大錢坑?

特約撰述/林龍生

根據媒體報導,經過四年試播之後,新聞局已經宣布開放第一梯次數位廣播(DAB)頻率共計八張執照,在今年八月中截止受理申請。在發佈這項消息時,新聞局也預估在數位廣播正式開播後,數位收音機可大量生產,屆時數位收音機價格可能由目前的新台幣五千元以上大幅降價到一、二千元,普及率將可快速提高,廣播業者的收聽群市場成長不成問題。不過投入數位化廣播所需的資金規模並非普通業者所能單獨承擔,在投資報酬情況未明之際,業界對於DAB在台灣的前景難免存有若干疑慮。

從政策面來看,由於官方也瞭解到數位廣播投資成本很高,新聞局在要求業者開播的條件上做了放寬,業者只要在取得籌設許可三年內完成第一階段涵蓋率達30%,就能得到執照正式播出。同時此次暫不接受公營電台提出申請,也將可能投入的競爭者範圍縮小。另外數位廣播可以同時提供廣播和數據資訊服務,這次執照申請的音訊廣播服務容量不得低於可用頻道容量的百分之五十,比歐洲及一般國際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寬鬆,也是官方希望廣播業界與異業結盟、一起把市場做大的安排。其他像規劃五年免收頻道使用費、以及購買設備可以辦理投資抵減免除部分稅賦等行政措施,則是激勵業界投入的考量因素之一。

但是數位廣播的開放沒有像數位電視的強制回收頻道那樣的政策配套,則是數位廣播可能面臨的困境。在免費收聽、無須另買接收機的現行無線廣播與必須另買接收機、部分內容可能需付費的數位廣播之間,要如何改變消費者的收聽習慣則是一大挑戰。沒有了類似德國強制要求所有廣播電台在2015年全面改為數位化播出的政策方向,顯然數位廣播經營者不能只是以提供多頻道廣播節目內容為滿足,如何區隔不同收聽群與節目分眾化設計才是值得努力的重點。

再從產業與市場面向來觀察,官方也從「同業整合」與「異業結合」兩個方面來促進產業重整。例如申請者如果能整合其他業者共同提出營運計畫書、或者為符合電信與傳播科技整合趨勢,申請團隊能結合電信業者和接收機製造者,都將給予技術加權計分。而像新聞局與經濟部工業局共同推動汽車上安裝DAB接收機等產業優惠,還有新聞局與教育部針對可能是數位廣播重度使用者的國中、高中生進行的宣導活動等,如果能從市場上引動消費者的需求,也會有利於數位廣播的普及。

誠然,任何一項技術創新帶來的產業變革,除了政府政策和產業環境的塑造之外,業者的投入與創意也是成敗與否的關鍵要素。類似像數位廣播開放這樣的機會,經營者若能善用政府推力、搭上市場脈動,依然是塑造明日之星的不二法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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