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將要納入課稅範圍

記者/林主榮

29日財政部次長陳樹表示,網路交易與實體商家交易沒有不同,有交易所得就應該申報繳稅,因此未來將對「實際交易金額」進行課稅,整個課稅機制尚研擬中。然而網路交易紀錄不如實體商家交易有紀錄以備詳察,財政部已函請網站業者提供交易明細,雅虎奇摩、eBay等業者也表示將全力配合政府政策。

由於網路商機創造百億營收,因此賦稅署將在2004年3月分開始對於網路交易、拍賣進行稅。根據台北市國稅局發佈資料顯示,個人所得項目應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是經常性買賣則是同營業行為,除辦理營業人登記外,並依規定須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eBay公關經理表示,除了非商家與商家兩種拍賣者之外,部分網路拍賣商家同時具有實體門市,在交易後會開立發票,因此課稅細節將有所不同。

據網路賣家表示,網路交易不一定有留下紀錄,因此在未來課稅查稅上將困難。經營拍賣網站平台業者方面,並不曉得個別商家的實際交易總額,未來僅能以呼籲與鼓勵的方式提醒網友誠實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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