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郵件不請自來 加州法院判有罪!首開先例

記者/黃伸閔

本週五(廿四日),加州贏得首例反垃圾郵件的官司,加州法院重罰違法的廣告行銷公司兩百萬美元,理由是該公司發送上百萬封的電子郵件教導民眾如何製造垃圾郵件,並且未得到收信者的允許。

繼本週三美國參議院以九十七比○表決通過,決定禁止垃圾郵件,未來在網路上亂發送色情資訊或未受允許的商業郵件,將會面臨刑期及數百萬美元的罰款。而加州法院判決結果,更將成為美國政府決心對抗垃圾郵件最佳的典範,未來只要收信者未允許(unsolicited),企業不得強迫個人接收廣告郵件。

這項判決除了巨額的罰金,並下達十年的禁令,禁止該廣告行銷公司再從事有關經營或管理電子商務的工作。

新修的法令更容易控告垃圾郵件製造者,也較舊法更加嚴格,包括允許個人控告垃圾郵件製造者,以及情節嚴重者可處每封一千美元的罰款。另外,其他臨時性的禁令,確立要受到收信者的允許,不然傳送未受允許的廣告信件也一樣會受罰。

舊法則需要有證據顯示,收信者明白地表示不願接受廣告信,同時,傳送信件者沒有提供電話號碼或有效的電子郵件提供收信者取消繼續傳送的機制,垃圾郵件製造者(spammer)才構成觸法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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