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碼可攜服務:電信自由化的里程碑

記者/鄭詔文

經過多年的討論與擘畫,交通部電信總局終於預定在九十四年一月一日,以集中資料庫方式實施號碼可攜服務。為因應電信市場的逐步開放,號碼可攜服務(NP,Number Portability,簡稱NP)的需求於焉產生。

究竟何謂號碼可攜服務(NP)?號碼可攜服務在電信總局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六項中定義為「用戶在同一地點,由一經營者轉換至另一經營者時,得保留其原使用電話號碼之服務」,而在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中更明定為業者必須要提供的服務,讓用戶可以自由更換至3G業者而不需要更換號碼。而且所需之建置及維護成本應自行負擔,當然消費者還是必須要付出一筆小小的轉換成本。

NP包括以下三種服務類別,分別是1.更換服務提供者:用戶可更換電信公司而不需要改變電話號碼2.搬移區域:用戶若搬家,並不需要更換電話號碼3.改變服務:用戶可改變服務內容而不需要更改號碼。國內早在去年就推動了固網第一類別的NP服務,使用者可以在不更換號碼的情形下由中華電信的室內電話更換到台灣固網或者東森寬頻電信。而這一切建立於「智慧型網路」(IN,Intelligent Network)的技術上,透過比對查詢各家業者的用戶資料庫與電信網路的路由相關技術,號碼可攜服務得以實現。但是要透過IN推動NP服務還需要各家業者的設備能夠配合。

目前不論是市話的LNP(Local Number Portability)或者行動通訊的MNP(Mobile Number Portability)在智慧型網路或者資料庫的建立與互聯上,業者都表示十分的困難以及龐雜。但是由於NP能夠降低使用者更換電信服務業者的心理障礙,因此新進業者經常要求舊有業者盡快建立NP機制,而電信總局也應該擔任督促的角色。

由於號碼可攜服務免除了許多更換電話號碼所帶來的不便,能夠排除電信用戶在轉換電信公司時的障礙,因此保障且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選擇權。此外,號碼可攜服務的推出也宣告了電信業者間另一番激烈競爭的開端,因為電信業者間的用戶資料庫必須互相連結,且各家電信業者不再能以轉換號碼的不便性作為箝制消費者的方法。因此號碼可攜服務的推出,可以視為一個國家在落實電信自由化精神時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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