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遊戲越來越真實

記者/黃舒彥 

當虛擬的事物悄悄跨入真實生活的空間時,世界已不如想像中的單純;當道德價值觀隨科技進步而朦朧不清時,法令是否能適時跳出來,讓公道不只自在人心?

線上遊戲喧沸一時影響的層面既深且遠,首先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根據消基會的報告,去年接獲的線上遊戲消費者申訴,以投訴售後服務品質不佳的內容最多,達65件,再來是網路糾紛、程式設計有問題、無故鎖住或刪除帳號、服務契約不合理等。一般而言,買賣雙方交易的過程中,賣方有義務將交易的資訊明白揭露。但國內廠商普遍在解約條款、退款條件、經公正第三管道的申訴處理資訊等方面都不合格,當消費者購買開卡包上網後,對於廠商的使用規定只能選擇同意或不同意,若是不同意,網站上缺乏說明如何退款或解約的資訊,實是漠視消費者權益。 

其實癥結就在於缺乏對於廠商自訂契約的規範。當遊戲規則任由廠商訂定時,不明顯的契約說明常被消費者忽略,甚至是變更內容也不易察覺,再加上遊戲過程記錄檔由業者掌握,因此當玩家遭到業者停權時,很難舉證辯護。而且,當遊戲程式有問題時,理當由業者自行負責,就像是投自動販賣機時,一次掉下來兩瓶可樂,如果不是歸因於惡意捶打,怎麼能指其違法呢?因此除非是消費者利用外掛程式破解或偷取東西,業者沒有權利任意鎖住或刪除帳號。

其次是竊盜寶物的問題。螢幕裡摸不到的虛擬總讓人以為沒有設防,許多學生因此誤觸法網,殊不知法務部已有函示,線上遊戲的虛擬寶物,因屬電磁紀錄,在刑法的詐欺及竊盜罪中,都被視為「動產」之一,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涉及此一案情,就是觸犯刑法320、323條法律,並得移送法辦。線上遊戲亦虛亦實,導致玩家在價值觀上的混淆,資訊教育的缺失要負大部份的責任。

線上遊戲引發的種種問題,最後解決的關鍵可能還是在立法管制。但是法令一直跑在環境變化的後面,尤以資訊科技為甚。業者的管理不當引發玩家的負面觀感,我們擔心的是線上遊戲所能創造的產值會逐年縮減。

當遊戲越來越真實,做鬼的怎麼能賴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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