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首宗線上音樂盜版案法院判決有罪

記者/黃慧蓉

挪威一名架設音樂交換網站的學生被判有罪。該訴訟案是挪威第一宗被控下載未獲版權所有者授權的音樂的案子,係根據鄰近國家瑞典和丹麥相似的判例,所做出有利音樂產業的判決。長期因線上音樂盜版而遭受極大損失的唱片公司龍頭如EMI以及Sony,認為是音樂產業的一大勝利。

挪威的法院裁定,Frank
Bruvil
依據美國已關閉的網站napster.com所架設的網站napster.no,提供使用者連結以及下載歌曲,已經觸犯法律。二十四歲的Bruvil被裁定要支付約美金一萬五千元,大約是音樂產業根據盜版損失所提出求償聲請的五倍之多。

挪威IFPI主管Saemund
Fiskvik
表示,Bruvil2001年架設網站,經營了幾個月,在該年年底被起訴而關閉。他說,這是挪威獲利最高的盜版音樂下載網站,對我們來說是一大勝利。一同控告Bruvil的還有包括EMIBMG`Sony以及環球音樂在內的主要唱片公司。

Bruvil的辯護律師表示,法律條文規定,散佈連結是不合法的,但是使用者是合法的。對挪威所有的網路使用者來說,是一項好消息。根據估計,挪威人每年盜版約六億到十億次。他補充道,”Bruvil可能再提上訴。上訴的期限是四個星期。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