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推動電子商務課稅條款–外商不再免稅

記者/李欣慧 


歐盟部長近日將通過一項備受爭議的電子商務課稅條款,規定所有在歐盟境內提供網路銷售的境外公司都必須繳稅,美國與亞洲的電子商務公司將因此廣受影響。在現行體制下,歐洲電子商務廠商所有透過網路完成交易的產品都必須繳稅,但外國廠商卻不會被課到稅,歐洲廠商多年來一直抱怨稅制不公。若未來歐盟課稅計畫執行順利,預期將成為數位下載產品課稅的成功模式之一。


美國廠商目前由於臨時條款的保護下,得以免繳電子商務稅,網路公司認為一旦開徵電子商務稅將有礙電子商務的發展,所以美國公司即使將數位下載產品賣到歐洲也無須繳稅,然而此舉卻對他國廠商造成不公。因此,美國與歐盟目前已透過位在巴黎的經濟合作開發組織
(OECD)協調制訂全球一致的電子商務稅法,而歐盟則另外推動另一套課稅機制,期望能把美國等外國廠商一併納入課稅範圍。

於歐盟新制中,外國網路廠商必須要先在任一歐盟15國內註冊後才得以在歐洲進行交易行為。外國公司必須定期繳費電子商務稅款,透過網路下載產品亦在課稅範圍內,讓註冊所在之歐盟國家代收,每個產品所課徵的稅額則依消費者所在國家而有所不同,之後這些代收稅款再轉給消費發生所在的歐盟國家。

新法案另也減免所有企業對企業(B2B)的交易稅,此部分佔了歐洲整個4.22億美元電子商務市場的90%。據Forrester
Research
市調公司統計,美國電子商務市場約有1.5兆美元規模。不過新法通過後尚需納入各國法律體制中才能正式生效,準此,歐盟已要求所屬15個會員國必須在200371日前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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