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行銷行不行?

記者/甘百瑩

隨著行動電話使用的普及,伴隨著行動電話所附加的各項服務,也熱騰騰的流行起來。根據GSM協會於2001年5月公布的調查數字,2001年第一季全球透過GSM系統傳遞簡訊的次數已超過500億則。換句話說,平均每個月有超過160億的文字傳訊在全球各地互相傳遞然而。人們喜歡發送簡訊,是否就表示人們喜歡收到夾帶廣告訊息的簡訊呢?那可不一定!

從過去的經驗看來,在電子郵件行銷剛開始盛行時,企業主們對於這項成本低廉,可以夾帶多樣化的內容,又可以針對目標消費者進行個人化行銷的工具也是充滿了期待。電子郵件行銷被大量濫用,不但占用了網路頻寬,塞爆電子郵件信箱的容量,更浪費了網友寶貴的上網收信時間。最後使得網友一收到廣告信就刪,把郵件的發送地址列入擋信黑名單,完全失去了原先的廣告效益。

簡訊行銷和電子郵件行銷有諸多相似之處,除了一則簡訊只能包含67個中文字的容量限制之外,隨著手機使用的普及,簡訊行銷利用行動通訊的無地域性,讓每個消費者的手機都成了行銷溝通的媒介,垃圾簡訊就如同垃圾郵件一樣大行其道,而消費者幾乎沒有拒絕的能力。

為什麼簡訊廣告可以這樣大搖大擺的入侵每個人的手機之中,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各家業者的手機門號多半是按照數字的順序排列,廣告主只要找出數字順序的邏輯,就能夠像過去工讀生挨家挨戶塞廣告一樣,一個號碼接著一個號碼將簡訊傳送出去。此外,由於消費者在申辦門號的時候,多半必須提供個人資訊給電話公司,企業主只要和電話公司合作,就可以輕易地掌握消費者資料庫,與消費者進行一對一的溝通。

當然,從企業主的觀點,越能夠與消費者直接溝通的行銷媒體越好,相較於電視或報紙廣告缺乏具體效益評估的缺點,簡訊行銷可以明確的得知訊息受眾為何,效益顯然比大眾媒體具體得多。然而,消費者究竟到什麼時候,會把收到簡訊視為垃圾郵件一樣處理?答案揭曉的速度,或許就跟行動電話的發展一樣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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