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網路影音發展回顧

記者/甘百瑩

網路影音服務的發展在2001年發生許多變化,多次法律訴訟案件引發社會對於音樂mp3、電影等檔案的使用問題,同時也出現了許多必須付費的網路影音服務,網友不免感嘆免費的網路大餐不再唾手可得。

首先是美國錄音工業協會(RAAA)對音樂交換網站Napster的訴訟案在今年三月宣判侵權,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命令Napster封鎖經由其電腦存取有版權的音樂,也就是必須立即停止交換受到版權保護的歌曲Napster的會員數因此驟減其次是今年四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率刑警,前往成大宿舍搜查,查扣十四部硬碟中存有音樂mp3檔案的個人電腦,造成全台灣學生的大恐慌,也使得教育部開始監控台灣學術網路的檔案傳輸內容。

網路上流傳的影音檔案的著作權問題隨著上述兩個案件的發展而明朗化當Napster敗訴必須刪除所有無版權的音樂而成大在與IFPI多次會商之後最後以成大學生公開道歉收場,許多原本在網路上可公開下載檔案的網站紛紛關門大吉,素有台灣Napster之稱的ezPeer也在今年十月開始收取下載費用。

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隨著法律訴訟宣判而漸漸變得明確,付費機制也漸漸確立。ezPeer以檔案大小為收費基準,1MB的檔案以1元計價;也有許多提供線上隨選視訊服務的網站,如中華電信的HiChannel、東森寬頻的Giga
寬頻影城
,則是以會員制的方式提供影音服務。

根據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統計,今年台灣網路影音市場規模為4500萬元,明年預估達1.24億元,成長176%,2003年則可達3.21億元,成長159%。建立明確的付費機制其實對於網路影音產業的發展是有利的,除了在法律層面可以免去侵害著作權的問題之外,適當的收費讓業者有動機提供更好的服務,消費者也可以要求更好的影音品質。該如何塑造雙贏的局面,則有待業者建構更好的經營模式、網友提升本身的著作權意識,兩者共同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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