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目前獲利來源雖眾,未來西進大陸市場似為趨勢

記者/郭皇妤

台灣線上遊戲業者目前主要的營收來自玩家的遊戲連線時數費,其中高達90%的營收是直接來自玩家消費者,與韓國線上遊戲營收50%以上依賴網咖權利金的生態大異其趣。也就是說,台灣目前最主要的收費形式有來直接來自玩家月費制及點數卡制外,其餘還有銷售使用者端程式軟體,或者向網路咖啡業者收取的授權費、周邊產品、網路廣告等,少數業者則開始與ISP分享上網連線費。

其中月費制不論上網多少次或連線時間,每月收費固定的費用,點數制則是依點扣錢,每家扣點的方式不同,一般來說,至少有將近一半的玩家都是在試玩期或獲贈免費點數時來註冊,進入收費期後就不再繼續玩下去,以第三波「龍族」為例,30萬名註冊,付費會員卻僅約8萬名遊戲業者的實際收益大小當然是視付費會員有無達一定的規模而定,除幾個著名的遊戲達一定規模的付費會員數外,其餘的是否真正獲利,值得深入探討。另外,在遊戲業者另一個收入來源—銷售使用者端的遊戲軟體上,早期來說,線上遊戲如「網路創世紀」等是採和單機版遊戲一樣的行銷策略,產品價格也相差不多,

然而後來在市場競爭壓力下,目前大部分的新產品都以超低價,甚至還搭配其他贈品或行銷活動以贈送的方式來吸納玩家市場,因此在半買半送的情況下,實際的業者收益數字似乎就非表面的光鮮亮麗了。

至於網路咖啡業者部分,挾著目前網咖熱潮雖帶動線上遊戲發燒效應,但網咖業者與遊戲業者之間的共生關係其實相當複雜,當雙方關係好時共同合作行銷,關係交惡時則互相封殺、抵制亦不在少數。再者是,相異於韓國,台灣遊戲業者目前也只能向網咖收取遊戲使用版權及公播權的費用,並不包括玩家連線時數抽成。不少台灣遊戲業者表示,台灣網咖本身競爭激烈,對智慧財產的認同又薄弱,對於網咖業者肯付費購買使用版權就相當滿足了。因此業者並不看好網咖部分的收益,索性推出「賣點數卡抵授權費」的網咖專案,將網咖由授權客戶轉換為點數卡的經銷商。

不少人認為在線上遊戲成為有價且有市場的內容後,似乎可以ISP和遊戲業者雙方合作模式來分享連線收益。換言之,ISP從利潤中撥出一定比例給遊戲業者。目前聖教士已與大陸的ISP–西安電訊、河南電訊達成合作協議,使用者以這兩家ISP帳<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