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涉入商品的網路行銷精神:「開發消費者需求」

記者/郭昭琪

談到網路行銷,大家一定很容易就能例舉出許多知名的網路知名運用高手,從電腦直銷商Dell、販賣音樂光碟、錄影帶的CDNow訂購餐點的Cybermeal以至於線上書商亞馬遜等等,各式各樣的電子商務產品多采多姿、不一而足,並以來勢洶洶的姿態,衝擊著現存的商業行銷模式。

而一個很值得觀察的現象是,在如此嚴酷的網路寒冬中,B2C電子商務模式的獲利性飽受質疑之餘,高涉入商品卻並未因此卻步,反而前仆後繼的加入電子商務的行列之中;如今年三月國內由房仲業者所成立的吉家網、提供汽車交易的Carlife
網站都屬此例。此類型的網站所販售的商品和一般電子商務所販賣商品除了在金錢價值方面有很大的差距外,所要運用於其中的行銷策略也必須重新審慎思考。

筆者以為,高涉入商品的行銷必須特別注重開發消費者的需要,「滿足需求」事實上是每一個網站經營者奉為圭臬的第一信條,但對於高涉入商品來說,如此充其量也只能滿足「基本需求」而已,網站業者真正要做到的是去「開發消費者的需要」,以將消費者的需求潛力發展至極致,進而培養該網站的品牌資產,以期能以品牌優勢在競爭者難料的電子商務市場中搶食獲利大餅;在這個部分,我們可以Carlife網站為其中代表,在該網站中,賣的是昂貴的汽車,但它卻也開發了許多上網購車消費者更進一步的需求,如彈性的議價空間、貸款及保險申請服務、保養服務等等,這都讓消費者能透過網路,更自在且更便利的取得完整的購車服務,將汽車這項高涉入商品以低涉入的方式行銷販賣給消費者。

高涉入商品在以往行銷觀念中是不適宜置放於網路世界中販賣的,因為網路交易畢竟無法滿足此類商品實際試用或參觀的需要;但是網路是聲光影音俱佳的多媒體載具,我們可以去善加利用網路的特性擬定行銷策略,在虛擬的世界中創造最實際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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