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相關法令之討論及規劃

記者/林志峰

隨著網路科技的日新月異,訊息傳送方式產生了相當大的改變。透過網路傳遞資訊的成本趨近於零,知識得以被快速的複製及傳送,讓人們的生活快速變利及進步。然而,快速且便利的資訊傳遞,自然亦有其負面之影響。若使用網路從事不當資訊的傳播甚至進行交易,像是網路色情、違禁品之販售等,皆為大家必須面對之重要課題。

面對此一惡質化情形,行政院新聞局交通部於11月29召開「電信資訊傳播協調工作小組會議」,為維護網路傳輸安全,決議由新聞局規畫、建構「網路分級制度」,減少弊端,並由交通部則負責推動業者自律機制。這個決議廣受產、官、學界相關人士所重視,並引發相當多的討論。

但是因為網路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質,分級制度的推行必須面對以下幾個問題:

一、網路是大眾媒體嗎?
網際網路是大眾媒介還是私人媒體,其實一直有所爭論。分級的規畫的標準遠比一般大眾媒體來得複雜。若是連個人網站都必須受到此一標準的管制,可能造成的是創造力的下降。目前在世界上的民主國家中,多未對網路內容納入管理。像是中國大陸針對網路進行內容管制,結果阻礙了網路的發展與言論自由。

二、他國網站之分級管制
網路的特性是無國界限制(global access),若真要管制,絕非單單為本國網路管理的問題,如何針對他國網站的內容分級評比進行協調亦是個「不可能的任務」。像是新加坡限制部分關鍵字網站的瀏覽,結果可能擋了一部分內容不當之網站,但也使部分好網站的資訊無法被讀取。此外,若查獲不符分級標準的他國網站,本國政府亦無法可管。

三、網路技術、法令的限制
分級制度實施之後,如何去判別網路使用者身分,限制特定資訊只給符合特定身份條件者讀取。關於網際網路使用平台的安全維護,除了技術上的配合之外,還要有業者的協助。然而,相關個人身份認証技術發展未臻成熟,且國內目前並沒有相關法令可援引,以要求業者配合。

面對以上種種複雜的問題,新聞局強調其規劃的重點,將會同時重視私利與公共利益的平衡,兼顧個人使用網路的自由、言論發表自由、不影響科技的持續發展、顧及消費者權益、促進網路使用安全、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多項因素,全案會於民國九十二年底前完成,就讓我們拭目以待這個法令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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