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時不求人 誰來自主周休三日?

近來台灣職場最熱門的議題,莫過於有人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成功聯署的兩個提案,一個是「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週休三日的國家」,另一個則是「修改勞動基準法第30條,將每週工時降低」。這兩個成功提案聯署的議題,都直指台灣職場的一個問題:台灣勞工普遍工時過長。按這提案者的說法,雖然勞基法修法之後,雙周工時降為80小時,但工時之長仍居全球第四。提案者認為「應改為每日不得超過6~7小時」。

由於這真的只是網路提案,所以政府是否能提出符合提案的做法,其實也不是很重要。當初修勞基法已經修到勞資雙方都不是很開心了,現在突然再來個周休三日,那少掉的一日工時,是要勞資哪一方來犧牲?要嘛就是減一日薪,要嘛就是將那一日工時攤算到其他周間上班日。勞工要養家糊口,多半不同意減薪;資方早已習慣員工無償加班,當然也不願攤算工時到其他工作日。

所以回頭再看那些所謂能推動的周休三日的案例,源自本來就不是歐美長工時的國家,而且工作向來是公私分明,下班就是下班,下班之後就沒有上班的事了。這個企業有一個特色就是,不是勞力密集的產業,不是以大量人力製作生產每個東西,不是生廠作業日不落的需求,所以沒有三班制,沒有畸形的責任制,而這不太符合普遍以勞力密集為主的台灣職場。

因此撇開這些提案是否能到好的回應,如果要讓自己變成周休三日的作法,其實是自營業個體戶。自己去當外送員,自己當Youtuber,自己經營網路商店,自己開個想店鋪做小生意,自己開律師事務所,自己開設計工作室,自己開診所。這才是非勞動密集的職場生涯。只要是跑單幫不會與其他人「共事」,就可以決定自己的工時,甚至沒有「工時」的概念。我之前在離島遇見一個志工,做電商網拍的,他就自己決定在各地當志工的時間,有時三天,有時一周,反正現在有電腦網路,遙控聘請的一位工讀生幫忙處理一些工作。

因此,在政府於某一天真的很認真討論落實周休三日或降低工時之前,請先行評估你的技能專長,是否只能在以勞蒂密集的職場中謀生;如果有「自營業」的可能,自然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周休三日或降低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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