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表單載明權利義務 報名者更清楚活動

記者/陳緯倫

關於報名表單,我已寫了四五篇討論,本以為就此罷筆,但最近填了一份表單,以及主辦方的態度,讓我又想寫一篇文章討論。

這份表單,從頭到尾只告訴你活動主題,以及活動日期與地點,但沒有活動內容,報到時間與解散時間,以及交通方式。當然作為該活動粉絲,只要有空,先報再說,無可厚非。但報名錄取之後,我才發現,主辦方根本還沒有完整的活動內容,至於報到時間與解散時間,也是眾多報名錄取者詢問之後才回信告知。

我常常在想,活動資訊如果在簡章與報名表單上不夠完整,其實會影響粉絲對主辦方的熱情。因此我也常建議,舉辦一個活動,在公布簡章說明或報名表單時,就應該把所有內容詳細說明;如果怕活動流程有所變動,倒是可以加註「因應現場情形(如氣候因素),主辦方有變更活動之權利」等警語。

另外一個要提的案件是,我曾填寫了一份連日活動的報名表單,且依主辦方之要求,已寫出實際可參加之時數。等到收到錄取通知,主辦方突然要求繳交活動保證金,且表示參加時數未達總活動時數三分之二,扣其保證金。我隨即向主辦方表示,報名表單與簡章均未說明出席率與保證金之事,也非常抱歉在此告知我無法出席。其實我非常不滿,因為等報名錄取已經等了很久。

這個事件的問題在於,報名表單上起初並未註明的承諾事項,事後卻要求報名成功者履行。一個好的報名表單,一剛開始就會註明所有承諾事項,以及履行條件(權利義務),如「繳款後幾日內不參加將退款多少比例」、「未完成某些承諾將沒收保證金」、「未完成某些承諾將無法再參加進階課程/活動」。

上面兩個案子告訴我們,辦一個活動很辛苦,而生出一張報名表單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一個報名表單的疏失,會帶給填單者極大的不愉快,以及他對此主辦方的低信賴感。輕則主辦方出面道歉,重則影響聲譽(是的,每年某些明星演唱會門票系統太爛導致癱瘓,粉絲搶不到票心情很不爽),那都是主辦方的無形成本。

千萬不要認為網路時代的網路報名,可以減少你的人力資源!你更要花時間仔細看每一份表單,從用詞到內容正確性,才能確保將來不會收到一堆客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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