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  成5G上路神助攻

記者/張思誼

立法院會在上月31日正式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草案,此法案攸關台灣電信產業發展,特別是針對上路在即的5G通訊,提供開放共享、頻譜共用及再拍賣等機制的法源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表示,新法上路將使電信業者能更彈性地運用5G,加速推動數位轉型。而5G釋照方面,最快會在12月開始競標,預計最慢於明(2020)年1月底完成釋照。

■電信管理法草案在上月31日正式三讀通過,開放5G網路「共頻、共網、共建」(截圖取自/台灣數位匯流網官網)

電信法正式施行後,將會大幅改變電信業者的營運模式。在4G時代,法規並不允許頻譜共用與租用,電信業者必須花費鉅額才可能標得有利的頻譜位置及獲得連續頻寬。此法案通過對發展5G最為關鍵的要素為網路共構、頻譜共用,即是開放5G網路「共頻、共網、共建」。同時也建立起鼓勵新舊業者進入及退出市場的機制,電信服務業者也由現行的特許制及許可制,改為登記制。此外,法案不再要求電信業者自建網路,業者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建設網路,或向有提供基礎網路的業者租用即可。

電信業者對此抱持樂觀的態度,認為新法使營運更為彈性,更可望為其帶來合作或策略結盟等方式,以降低成本支出。然而,5G釋照在即,業者認為市場規則仍須釐清,尤其共頻、共網相關規定。以電信三雄來說,中華電信與遠傳對於開放共網不抱正面希望,認為共用頻譜會導致業者間的權利和義務界線模糊,亦不贊同政府配置特定頻率以供企業建構自主5G專網;而台灣大哥大以及亞太電信、台灣之星則支持共網共建的合作方式。

NCC表示,電信管理法的通過可為加速5G等各類電信基礎建設帶來強力的後盾,為台灣發展成智慧城市更提供了長久的計畫。此外,為避免市場失靈,NCC也制定了「龍頭條款」,對於具有顯著市場地位之業者,採用不對稱管制措施,以矯正市場結構與調整營業行為。而有關5G釋照的規劃,NCC將修改行動寬頻管理條例,與業者協商及舉辦公聽會,最快會在12月進行競標。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