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共享經濟 Airbnb於各國的法規環境

記者/黃奕銓

共享經濟平台Airbnb在世界各地發展成熟,也開始在各國引發不同的爭議,各國開始針對如何稅收、空屋率、居住品質和治安此三大問題立法規範 Airbnb。在國內,去年也因為政府打算讓日租套房合法化經營,並讓Airbnb 這類共享經濟平台配合法規營運,而傳出希望直接封殺 Airbnb 救旅館業的聲浪。透過了解各國針對Airbnb相關服務實施的規範經驗,可以幫助台灣未來在制定決策時有更全面的參考依據。

共享經濟行不行 房屋對象的五大種類

Airbnb自2008年創立以來已在全球191個國家、8.1萬個城市中提供服務,並且和超過500個地方政府持續溝通尋找共識。目前Airbnb與各地政府對房屋對象的區分,大致分為五大類。第一種是以房東類型區分:將屋主分為純住家分享型房東,以及專業營運的職業房東;第二類是以註冊制度區分:相對飯店等商業性旅宿的執照,對於非商業性營運的住家分享與短租,採用如書面審查這類門檻較低的註冊方式,讓業者能在政府擁有管理依據的情形下營運。

第三種區分則是以營運頻率及數量區分:以每年的天數限制,區分住家分享的房東與專業旅宿,也可限制單一城市的短租、住家分享數量;第四種以稅收型態區分:可針對住家分享型的房東,徵收旅遊稅、旅宿稅等;最後一種為以房源類型區分:針對房源本身的出租型態,像是屋主本身是否同住,推出特定規範管理對策。屋主與旅客同住時,營運門檻較低;若屋主不與旅客同住時,則需經由合法的物業管理業者登記且代為營運。

■Airbnb在佈局全球同時也與各國政府尋找共識與解決方案(截圖自/Airbnb官網

監管方式大不同 Airbnb在全世界遇到的政策挑戰

Airbnb台灣暨香港公共事務經理馬培治表示,全世界遇到的政策挑戰不外乎四個面向──鄰里關係、稅收、法規執行細節以及資料開放形式。而在針對Airbnb實際的加強管理方面,各國管理手段差異極大,各城市間因地制宜,大致上可分為兩大切入點。第一種類別為尊重人民財產使用權,經由註冊或登記管理,但也規範出租天數、使用空間等上限,遏止職業房東圖利。例如,法國開放在向政府註冊登記的情形下可一年出租120天。而重視鄰里關係的日本人也要求,如果出租房間在集合住宅內,屋主需提出大廈或社區管委會的同意證明。

■Airbnb目前在全世界皆遭遇的鄰里關係、稅收、法規執行細節以及資料開放形式政策挑戰。(截圖自/Airbnb官網

第二種類別為簽署稅務主動扣繳協議(Voluntary Collection Agreement,簡稱VCA),由Airbnb代收住宿稅、旅遊稅等與觀光相關但政府不易徵收的稅項,或透過接待資料公開分享,當作官方徵收依據。例如,墨西哥市就於房租中收取3%旅遊稅,以用於全球旅遊行銷推廣;紐約市則因為房租高漲、當地居民租不到房等問題,要求Airbnb提交屋主姓名、居住地址、出租次數與租金收入等資料,違者會依據各別房源開罰,最高可裁罰出租房屋12個月的租金。

未來Airbnb的目標是到2028年租客人次達到10億,這一雄心壯志代表著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伴隨更多地區設法規範與控制本地旅宿業者遭遇的衝擊,圍繞監管的博弈將會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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