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ssmedia引爆行銷新革命「In-storeTV」來台搶攻數位行銷市場

記者/陳怡如

覺得發放DM、傳單、海報等傳統行銷方式費時又費力嗎?或許你該試試「In-store TV」。Acrossmedia的「In-store TV」將電視從家裡客廳,拿到賣場擺放,搭配生動的廣告播出,意外打造出「店內數位行銷」新模式,將行銷全面電子化,啟動通路行銷新革命。台中知名連鎖超市興農超市日前宣佈引進這套行銷系統,台灣更是Acrossmedia在亞洲出發的首站。

「In-store TV」店內數位行銷新模式是由丹麥跨國企業Acrossmedia發明,Acrossmedia的螢幕內建媒體播放器,可運用無線網際網路進行遠端遙控,同時整合數位播放平台、店內行銷概念、廣告製作、「遠端監控管理系統」軟體管理、硬體研發等,提供業者一套品牌行銷與訊息傳遞的工具。

與託播廣告最大不同之處在於,「In-store TV」播放的廣告,可由 Acrossmedia替客戶量身打造,通路商只要利用遠端監控管理系統,就能依自身需求決定哪家分店、什麼時段、針對不同客戶、播出哪類型的廣告,成功觸及目標消費眾。除了由Acrossmedia製作廣告外,Acrossmedia也提供客製化服務,讓客戶可依需求隨時自行製作、維護和編輯新的廣告,尤其適用臨時特定的商品促銷訊息、市場行銷活動等。

「In-store TV」行銷模式在歐洲造成廣大迴響。以丹麥的7-Eleven為例,去年在各分店高掛「In-store TV」液晶電視,在生動廣告精準促銷下,去年丹麥 7-Eleven展店年增率高達 6-7成,居全球之冠。不只7-Eleven,大型超市SuperBest、時尚眼鏡連鎖店Profil Optik、北歐著名傢俱專賣店BoConcept、雪鐵龍汽車、手機專賣店Telia、歐洲藥房連鎖店Apoteket、丹麥鐵路集團 DSB,都採用「In-store TV」的創新商業模式,增加營收。「In-store TV」的成功模式建立後,Acrossmedia去年正式跨出北歐,進軍亞洲市場,在曼谷、泰國、台灣設立分公司,持續擴大店內數位行銷影響力。

「In-store TV」的最大優勢在於提供通路商硬體、軟體、內容,整套的行銷平台,然後透過網路輕鬆管理,符合企業「簡單、彈性、快速」三大特性。倘若想要臨時改變促銷戰略,只要10秒鐘,就能立刻更改廣告內容,或是變更播出時段,達到最佳的行銷效果,相較於傳統DM傳單、海報印製時間需1-2周,來得迅速省時。

透過 Acrossmedia開創的「In-store TV」店內行銷,成功架構出通路商、供應商、消費者間一座數位平台。「In-store TV」的成功也顯示,資訊業結合市場,再搭配行銷,便會形成一股可怕的力量,台灣通路商也能利用此行銷模式,創造出更高附加價值的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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