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ETC爭議看企業對政府管制壓力的策略回應

特約撰述/林龍生

經過長時間的折衝,政府從準備廢約、改回人工收費,到確定遠通繼續經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引發的爭議出現戲劇化轉折。由於政府評估接管ETC面臨的訴訟、補償、接管人力與能力,以及衍生的法律問題,非政府團隊短期內可以承受或掌控;遠通電收的態度又相當強悍,若與業者撕破臉,政府受傷將遠超過業者。因此出現了政府態度從確保消費者權益之堅定強硬,轉而成為全面退讓、明顯軟化。

從體制理論的觀點看來,企業的經濟活動是在一個社會文化環境中運作,經濟活動的社會接受度與正當性都受到體制因素的影響。企業的經濟活動決策不但受到技術、資訊、產業經濟因素的限制,也受到社會期望、政府法規、專業規範等的制約。藉由順從社會期望與要求,組織獲得報償或行為正當性,從而導致組織效能與成功存活。體制理論的論述認為企業組織順從於內部與外在環境的社會規範、傳統、模仿、或強制力量等影響而在結構與行為上漸趨同形化,因此獲得社會生存的正當性。

雖然體制理論多數主張組織遲早必須順從體制環境的要求以求取生存,但企業組織應該俱有更自利、策略性的潛在反應選項。個別組織面對體制壓力其實有五種基本策略:順從、妥協、趨避、抵抗、操縱。順從包含將外部壓力內化為習慣、模仿體制要求、與順應體制規則。妥協則是平衡各方壓力、容忍體制要素、與體制影響力者談判等。趨避包括隱藏不合乎體制壓力之處、建立緩衝空間、改變目標行為以避開體制壓力等。抵抗則有忽視體制要求、挑戰體制規則要求、與攻擊體制壓力來源等。操縱包含吸收體制重要成員、影響體制決策、控制體制成員與程序等。

很顯然地,遠通電收此次採取的應對策略是從較為弱勢的妥協逐漸移向較為強勢的抵抗,由於是與政府一對的談判,遠通電收在媒體上儘量低調、訴求配合政府要求、甚至歡迎政府接管,而在協商時則堅持合約條件,以合約條款抵抗政策壓力。當然我們無從瞭解談判的過程,但由結果來看,遠通電收的策略回應基本上是成功的。雖然這只是此一階段的成功,後續可能仍會面對政府壓力,卻也已經成為企業組織對政府管制壓力回應策略的重要案例,與ETC類似的通訊及媒體產業,應該可以從中學到不少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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