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瑋庭
在電腦遊戲產業中,可概略將遊戲的種類分為單機遊戲(console)以及線上遊戲(on-line game),根據資策會MIC的調查報告中指出,截至2004年年底之前,單機版遊戲的玩家人口數雖然仍有著一群固定的死忠客群,但就線上遊戲來看,使用人口數卻是已經連續好幾年呈現兩位數的成長率,大幅度的超越了單機遊戲的使用人口。線上遊戲因為其互動性高、情節可在與不同玩家的接觸中編造自己的故事以及更為刺激的策略運用等因素,使得玩家在接觸線上遊戲之後往往一頭栽入而不可自拔,在這樣沉迷的情形下,玩家將有可能有某些瘋狂的舉動,只為了能夠拿到更好的寶物、賺取更多的經驗?、更快速且完美的過關,甚至希望從中獲利等,但卻常常在不自知的情況下誤觸法網,以下,將就在線上遊戲世界中經常可看到的各種偏差行為以及違法範疇作一介紹,並期待玩家在進入線上遊戲裡的聲光享受時,也能具備一定的警覺心。
中央警察大學資訊密碼暨建構實驗室將線上由系世界裡可能出現的偏差行為與違法行為作了簡單的分類與說明。在偏差行為上,較常出現的有遊戲漏洞、騷擾行為、不良管理者、過度沉迷的玩家等。遊戲漏洞指的是玩家或者是有心人士找尋並利用遊戲設計上的程式漏洞,來獲取不當的利益(寶物、金錢、道具等),玩家若是濫用漏洞而不回報上及管理者,一但被抓到可能遭受嚴厲處分。而騷擾行為就是對在遊戲中的其他玩家進行騷擾,使其無法在遊戲中獲得樂趣,甚至干擾的遊戲的進行。不良管理者則指遊戲的管理者未因公平性的原則,隨意複製特定的物件(如稀有的寶物等)來展示,甚至監守自盜等行為。過度沉迷的玩家則是說明遊戲使用者的自制力不足的情形,可能混淆了現實與網路世界,更帶來心理及生理上的傷害等。
在如此的偏差行為上,可能衍生出多種違法行為,玩家在線上遊戲的世界中很可能在不自覺的情況下違反法律,並遭受處罰。這些違法行為包括:誹謗、侮辱、強盜、恐嚇、妨害自由、傷害、外掛程式等。在線上遊戲的環境裡利用流言散佈不實言論即構成誹謗;在遊戲中對當事人(其他玩家)發送不堪言語即構成侮辱;利用真實武器脅迫被害人交出遊戲密碼或者金錢與寶物等利益即為強盜;在遊戲中脅迫對方並以不法行為要脅之即為恐嚇;利用角色吸引被害人上當即構成妨害自由;傷害現實世界中的被害人即構成傷害罪;利用非法程式加強自身在遊戲角色之能力即是外掛程式的違法行為。
上面簡單的敘述線上遊戲可能引發的各種偏差行為以及違法行為,玩家在進入線上遊戲的世界中進行遊戲帶來的享受時,必須時時提醒自己,千萬別為了一時的貪念與衝動,而作出違法的行為,以免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