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管新案子 專案經理大哉問

記者/陳緯倫

電子商務工作中,很多人對專案經理甚不友善,多半認為他們在案子中扮演著「疑似領頭羊掌握大局,但實際只出一張嘴並努力推卸責任」的角色。在專業上,更被批評知之甚少,樣樣不專業:論美術設計,在設計師前不會畫圖,表達顏色版型辭不達意,總讓設計師搞不清楚狀況;在RD面前,只會要求debug,至於bug在哪?那是RD的事;規畫的產品賣不好,只好推說業務不會賣。諸如此類,專案經裡吃力不討好,甚至有的公司根本沒有專任專案經理,多半由業務或行銷企畫兼任之,照樣能把案子做完。長久以來,我們會有一種思維,難道專案經裡真的可有可無?

事實上專案經理的功能非常重要,他是一個案件的開啟者,負責規畫、執行、監控,最後順利結案。他是領頭羊,規畫部署案件中的所有人力資源安排,然後居中協調衝突。看起來很抽象吧?簡單來說,他是「負全責」的人。

假設規畫一個網站,專案經理就要開始找相關職缺評估規畫網站目標,比如說,為什麼我們要做這個網站,這個網站應該跟其他同業有何差別?這個網站能獲益如何?…等等問題想過之後,開始找人進來做了。所以之後會有設計師(圖像、UI、UX)、企畫師(行銷企畫、文案)、研發人力(RD、系統分析、測試),以及銷售時的業務客服。專案經理必須掌控這些人力資源,以及規畫控管進度。因為,他是整個案件的負責人。其他人只要負責各自的項目,出錯了,可以努力推卸責任到其他人身上,但專案經理雖然未曾親自下海,但他就得負責承擔一切。

很多專案經理會報怨,這個簍子又不是我捅的?我幹嘛付責任!是的,簍子可能是行銷人員、RD、業務…捅的,要歸責時,確實犯錯的人會遭到懲處,但身為領頭羊,很難置身事外吧!雖然不巧地,很多專案經理學會了得的抽身之術。

專案經理兼任專任視公司態度而決定,但一定要有個專案經理。要有人掌握案件進度,要救援要協調,然後要告訴案件中所有人,「我們現在進行到哪了?」因為當案件一大,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其他人完成到什麼程度了,很多人也想找其他人詢問了,如一個購物網站要弄到線上付款時,企畫人員想找公司法務討論交易法規,財會人員想要求工程師解釋金流機制並如何對帳,這個時候專案經理就要跳出來,幫忙串起這些人來開會。

那如果沒有專案經裡呢?通常就是開會時說話大聲的人「指導」案子,但是風險甚高,因為一旦出事,此人立馬辯稱非主導者。此事司空見慣,不足為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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