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資訊時代的網路經濟法則(四十九) 數位影響力的計算

特約撰稿/楊舜慧


在茫茫資訊大海中,閱聽人的時間和注意力有限,如何針對自己關心的議題,快速地獲取重要、有價值的資訊?得必須經過「整理」、「加工」和「分析」的資訊處理的過程。


以往,在大眾傳播媒體時代,是「一對多」的「廣播型傳播模式」,報紙、廣播電台和電視台的編輯室,擔任資訊守門人的角色,「驗證」和「精簡」重要、有價值的新聞資訊,再傳遞給閱聽人。現在,進入新媒體時代,是「一對多,再多對多」的「病毒型傳播模式」,則有賴於網路上的意見領袖,擔任資訊守門人的角色,「揭示」、「篩選」和「連結」重要、有價值的資訊,再傳遞給信任和追隨他的粉絲閱聽人。


因此,在大眾傳播媒體時代,報紙、廣播電台和電視台的聲譽,或是新聞主播、主持人的專業形象,將影響閱聽人對訊息的信賴程度,攸關媒體的閱聽率和市場佔有率,以及廣告商的購買率。但是,進入新媒體時代,網路上的意見領袖的數位影響力,將影響閱聽人對訊息的信賴程度,攸關事件的被關注度、商品的推薦率…等。 


在新媒體時代,大家都想找出在背後驅動有影響力言論的社群媒體人?網路上的「發表和創作者」、「蒐集者和討論者」以及「協作和評論者」,都可能是有影響力的社群媒體人。但是,如何蒐集網路資訊,計算數位影響力,仍是有待開發的處女地。 


筆者認為,計算「數位影響力的指標」,可以從下面四個部份來探討:


1.「發表」:發表數、上傳數等;
2.「訂閱」:流量、點閱數、粉絲數、造訪停留時間的長度等;
3.「回應」:回應數、按讚數、被評價的等級、排名的等級等;
4.「連結」:轉貼數(轉噗數、轉推數)、被標籤數、授權同步更新的(社群)網站數等;
5.「引用」:引用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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