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內病歷全數電子化 開創醫病雙贏新局

記者/周季庭


行政院經建會12日通過衛生署「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新增「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畫。預計三年後,國內八成醫院將提供影像、檢查等電子病歷,六成醫院可院際互通電子病歷;五年內達成醫療機構全面實施電子病歷及病歷交換系統的目標。


衛生署表示,民國94年國內就有電子病歷法源,但礙於誘因不足及經費有限等因素,導致病歷電子化的推動窒礙難行。為減少重複檢查及用藥所造成的醫療資源浪費,並縮短民眾看病等候時間,因此規劃「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畫。


該計畫期程自民國99年至101年,耗資新台幣60.4億元,來自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預算。預計至101年時,全國醫院實施電子病歷比例可達80%,約400家;診所實施比例達70%,約1萬4000家。


一旦醫療機構病歷全面電子化及病歷交換系統建置完成,未來病人可在任一家醫院,透過健保IC卡,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下,取得病人過去的完整病史,提供連續性照護,並有效使用醫療資源,開創醫病雙贏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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