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調查 TikTok Lite 相關風險報告皆未提交

記者/Silvia Lai

歐盟執行委員會(英語:European Commission;簡稱:歐盟執委會)於 4 月 22 日宣布,將調查 TikTok Lite 是否違反《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s Act,DSA),這已是今年歐洲執委會針對中國字節跳動 (Byte Dance) 公司旗下應用程式 TikTok 展開的第二次正式調查。TikTok Lite 近期推出的「任務及獎勵計畫」 (Task and Reward Program) 疑似未遵守《數位服務法》規範,須於期限內繳交分析報告至歐盟執委會,但 TikTok 均未依期限提交。

歐盟執委會正調查 TikTok Lite 是否違反《數位服務法》。(圖片來源 / Solen Feyissa on Unsplash

今年 3 月,TikTok Lite 於法國及西班牙上市,並提出新功能「任務及獎勵計畫」,使用者完成指定任務(瀏覽影片、按讚、追蹤、邀請好友)蒐集積分,便可兌換 Amazon 優惠券或 APP 虛擬貨幣等實質報酬。此功能可能導致兒童社群成癮、危害使用者心理健康風險等。

事實上,在該 APP 上市前,TikTok Lite 就應該依法提交相關風險評估給歐盟,但 TikTok 並未提交。歐盟執委會已要求 TikTok 於 18 日前提供相關報告,TikTok 仍然未依期限繳交。因此,歐盟執委會下最後通牒,最晚在 23 日提出風險評估報告、5 月 3 日提供要求的相關資料,否則可依《數位服務法》處以全球營收 1% 罰款。

歐盟《數位服務法》自 2023 年 8 月起,適用於「非常大型網路平臺」 (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s) 及「非常大型搜尋引擎」 (Very Large Online Search Engines),認定標準為歐盟境內,每月活躍月戶逾 4,500 萬;自 2024 年 2 月 17 日起,所有平臺皆適用該法,必須負起責任,共同防範有害兒少、不實資訊、仇恨言論、強迫推銷等網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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