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入境隨俗 2020強制開立發票

記者/郭上暐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9日表示,在台設有稅籍登記境外電商,其開立雲端發票的輔導期將於年底結束。2020年1月1日起,消費者向境外電商消費時,商家必須為其開立電子發票,逾期不辦者將立即開罰,且不會等到3月申報所得稅後才執行。估計每期將注入2.9億張統一發票,高達95%跨境電商開立電子發票。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指出,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年銷售額超過新台幣48萬元、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給國內自然人、經營模式為B2C的跨境電商,自2017年登記稅籍,並申報營業稅與營收稅,然而因為目標對象皆為跨國企業,以及我國獨有的發票開立制度,廠商需要充足的時間適應,因此政府提供為期2年的輔導期,而明年仍未遵守的廠商,將依據營業稅法第52條和《稅捐稽徵法》第44條開罰。

規範範圍內的廠商營運狀況,依據財政部提供的境外電商營業稅、營收稅等申報資料,今年上半年在台登記稅籍跨境電商的銷售額為新台幣171.1億元,收入主要來自遊戲點數、音樂串流、叫車服務等,而繳納的營業稅共有新台幣20.3億元,已於輔導期開立雲端發票者包括SonyGoogleVariousUpToDateDigital River GmbHAmazon Digital Services LLC US以及Amazon Web Services Inc US等廠商,而FacebookUberUber EatsApple Store則尚未實施。

跨境電商的稅收法案看似完善,實施上仍有諸多問題,包括在查核境外電商是否漏報銷售額,或未辦理營業登記等。由於現行制度的負面影響,國稅局可能因更高的稽徵成本,使查核效果有限,再者強制停止不守稅務法規的跨境電商營業,恐怕不符合NCC違反善良風俗的規定。因此未來台灣在相關稅務執行上,除了需要跨部門溝通,更需借鑑國外的經驗,以落實跨境電商法規。


■ 跨境電商的開立雲端發票輔導期將於2019年底結束。 (截圖自/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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