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網路生存,你要努力的搶走每一個人的時間

記者/Goris

這個標題,大概會以為又要談什麼24小時取物、12小時取物還是8小時取物之類,這不是我要講的,當然這可能還是很重要,但已經不是最重要,不然也不會那麼多電子商務購物網站出事了,再者,所謂的私下交易盛行,我在之前的專欄也有提過:https://www.ectimes.org.tw/Shownews.aspx?id=170704180104 電子商務通路的末路?抑或是私下交易的猖狂?

而這篇想要講的是,無論你是誰,你就算生來大富大貴都好,每個人最公平的就是時間,也就是一個人一天只有24小時,扣除掉正常該有的8小時睡眠之外,每個人一天就只有16小時,在這樣相對有限的時間內,你要怎麼搶到一個人的時間,成為你存續的關鍵。 

舉例來說,現在的正常無線電視、有線電視都已經被所謂的網路電視、APP給取代,隨著電視的影響力越來越低,就連收視率也不斷下滑,廣告主越來越不喜歡投放電視廣告,同時,全力投注的資源、節目也不再在電視上播出,轉往類似愛奇藝這類的手機APP播出,這是一種搶到時間的模式。

再者,直播的盛行,不單單只是FACEBOOK、YAHOO以及17直播等 …,全都在瘋直播,這也是一種彼此在搶網友時間的方式,誰能搶到網友的時間,願意停留觀看,就會有流量、會有廣告,會有金錢收入。 

此外,隨著各式能夠表現自己的平台不斷推陳出新,從最早期的留言板、blog、交友網站,再到後來的YouTube、FACEBOOK、instagram、直播軟體,當一般人能為自己發聲的管道越來越多,搶的其實不是錢,而是搶著每一個人一天有限的16小時,搶到了,讓人為你駐留,你就是贏家,然後你就會有影響力,接著,你的商業模式就會自然誕生、就會穩。 

總結來說,這不是要提到什麼多大的發現,而是回到最根本的體悟,也就是,在一切都相對有限的大前提下,無論你在做什麼,你所要在乎的是,你這項服務、內容,值不值得讓人願意花費時間使用、閱讀、停留,這是一個絕對的因果關係,只要值得了,你在網路的存在,就也就有了優勢,同時有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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