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寶商標戰落幕 歐付寶allpay商標改為O’Pay

記者/馬向恩

歐付寶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一泓25日於個人臉書上發表聲明,歐付寶已與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和解,針對歐付寶擁有的商標「allpay 歐付寶」及「allpay All付寶」與大陸阿里巴巴集團的「支付寶」發生商標雷同的爭議,宣布將撤銷「allpay」相關商標權,改用「O’Pay 歐付寶」。


■歐付寶allpay商標將改為O’Pay。(圖截自/歐付寶)


■支付寶商標圖。(圖截自/支付寶)

從去年開始,台灣品牌「歐付寶」與大陸阿里巴巴集團的「支付寶」,發生商標近似的爭議,隨後阿里巴巴集團向經濟部提起訴願成功,歐付寶不服訴願結果,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行政訴訟,並強調該公司已是國內知名第三方支付業者,但最終仍於3月判決歐付寶敗訴。

智慧財產法院針對敗訴原因表示,阿里巴巴集團早在2009年就向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支付宝」商標,歐付寶公司則在2012年7月獲准註冊「All付寶」商標,兩公司商標外觀及服務相似,且先註冊的「支付宝」已是國際著名商標。

林一泓表示,歐付寶訴訟後得知,阿里巴巴公司和螞蟻金服公司所爭議的並非「付寶」商標,而是公司所擁有商標中allpay以及整體設計與Alipay支付寶商標構成近似。最終,歐付寶則將「allpay」相關商標權,改用「O’Pay 歐付寶」。

■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在個人臉書針對商標爭議發表聲明。(圖截自/林一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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