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全螢幕行動廣告模式 廣告主放膽玩創意吧!

記者/廖淑婷

Facebook近來不僅在社群影音持續深耕,更沒放過網路廣告這一塊大餅,持續推出新型態的廣告模式,朝向網路廣告龍頭的目標邁進。現在,Facebook更開始在行動裝置上,測試全新的全螢幕廣告頁面,以多媒體呈現廣告主的品牌與產品資訊,要帶給觀看者更身歷其境的多媒體體驗。

全新的廣告形式,看起來與動態牆上一般的廣告並無不同,但當使用者點進廣告後,會開展為全螢幕的廣告形式,就像是廣告主網站的縮小版本,但廣告內容仍然是在Facebook App播放,僅有點擊廣告主所放置的連結,才會連至外部網站。觀看者可以滑動圖像、影音與文字等頁面來觀看,也因為廣告內容都是在Facebook內播放,因此內容載入的速度較快,也帶來較好的互動效果

■ Mr. Porter運用新行動裝置廣告,推出的全螢幕行動廣告。(圖/截圖自recode

這個新廣告形式的概念其實不是首次出現,在今年六月的坎城國際創意節(Cannes Lions)上,Facebook就已展示出類似的概念模型。對廣告主來說,新廣告形式不僅能為品牌帶來更多具有創意的表現手法,更能提升廣告的內容品質,提升與使用者的互動體驗,避免使用者因為等待外部連結的時間,而錯失行銷機會。

此外,新廣告形式更能將使用者留在Facebook自身網站內,而不是將使用者流量帶至外部網站。當用者停留在Facebook內的時間越長,就越有機會接觸到更多的廣告。因此對Facebook來說,也就有更多的廣告利潤。目前,這個廣告形式僅開放給部分的廣告主,如線上時裝零售商Mr. Porter、法國零售商 Carrefou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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