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新「4」代 何謂4G報你知

記者/蘇璿

近期台灣各大電信業者狂打4G廣告,皆強調傳輸快速、便捷等優勢,然而「4G」並非近期才出現的行動服務,其早在2006年便開始萌芽,但台灣的4G體驗確切來說是從去年NCC釋出頻段後,由中華電信、遠傳、台哥大、鴻海集團國碁、頂新集團旗下的台灣之星及亞太電信共6家業者得標,且在今年6月起陸續推出相關廣告,帶領台灣消費者正式進入4G時代。

台灣進入4G時代 各代行動通訊大不同

4G意旨第4代行動通訊網路,國際通訊標準化機構3GPP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過去制定通訊演進標準是以10倍速作為分界,也就是說4G要比3G網路再快10倍。4G定義當用戶在高速移動時,其資料傳送速率要能達到每秒100 Mbps,在靜止狀態下,傳輸速率更可達到每秒1 Gbps。

回顧過往各代行動通訊技術,1G是類比式行動電話系統,提供語音服務;2G採用數位式行動電話系統,可通話、傳簡訊和低速傳輸;3G加入多媒體通訊,提供高速語音、資料傳輸等服務,而4G則是強調高速影音傳輸,符合現代人對於行動載具多樣化的使用需求。

強化數位商機 行動閱讀有夠快

觀看各家電信業者所推出的4G廣告內容,台哥大其中一支品牌形象廣告提到「過去只能開口說愛,現在po影片更快曬恩愛」;遠傳的「即刻未來」廣告則在最後提到「我是未來,很高興你追上了」。這些廣告內容所表達的都是4G比以往更快速的數據傳輸服務,展現行動科技不斷打破過去限制,提供用戶更優質的行動體驗。

然而,4G的高速傳輸優勢除了能提升影音服務外,也連帶促進其他數位內容的使用。台灣三星電子行動與資訊事業部總經理杜偉昱,日前接受訪問時表示,將與國內外各出版業和影音供應商合作,推出多款App,服務內容包含影音、雜誌和書籍等,滿足消費者對行動閱聽的需求。

另外,身為中華電信總經理及台灣數位出版聯盟理事長的石木標則看好4G服務能帶動數位閱讀商機。石木標認為網路世代的閱讀特色包含社群化和圖像化,像是市場上有越來越多電子出版品的出現,而電信業者在4G的競爭中,除了提升通訊品質之外,也積極推出電子書和線上音樂等功能,期許透過高速傳輸的特性,獲取使用者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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