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 悠遊卡成為支付新工具

記者/林姿岑

自2013年起,數項行動支付有重大突破,台灣開始進入「行動支付元年」。近日,金管會更敲定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採中度監理方式,暫不訂立業者儲值總額與代收代付餘額上限,並開放電子票券業者可兼營第三方支付,並預計趕在本會期完成立法,未來大眾所熟悉的電子票證如悠遊卡等,將成為第三方支付新工具。

                                ■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重點(圖/經濟日報)

第三方支付專法於4月由行政院指示,改由金管會取代經濟部作為主管機關,並要求重新訂立條文後,金管會藉由多次招開跨部會、業者等會議,於12日正式定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本條例廣採業者建議,並保留彈性以因應未來電子商務新業務,並期望趕於20日送行政院審議,由立院三讀,以盡速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金管會表示,草案除仍開放線下交易支付服務(O2O)外,也保留經濟部最低實收資本額3億元與儲值限額3萬元版本,並開放每筆限額3萬元的無實質交易匯款,但也採納央行意見,不開放只做匯款的公司。此外,在過去業者反映太嚴格之儲值與代收代付餘額不得逾淨值10倍方面,金管會也承諾未來可視情況再訂定。

未來條例通過後,現行之電子票證如一卡通悠遊卡等,便能申請兼營電子支付業務,合作機構可迅速擴大。對此,悠遊卡公司指出,其可能向主管機關申請執照,承擔業務,也不排除與其他網路平台、網路支付業者或銀行合作。遠鑫票證公司也表示,看好消費者支付工具邁向電子化,只要相關政策與市場越開放,對電子票證業者的長期發展也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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