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公開最後底線 力挺合夥人制

記者/吳怡錚


中國電子商務巨擘阿里巴巴,為中國網路公司史上最大的首次公開募股(IPO)交易準備,外界關注該公司會選擇在香港或紐約上市。而這宗交易最後花落何處,取決於香港方面是否接受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讓合夥人掌控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任用事宜。


合夥人制度於此意指阿里巴巴的創始人和高階主管層,其允許合夥人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董事,且最後可提交股東表决。自2010年起,阿里巴巴便引進合夥人制,隨後於三年內選拔28位合夥人,包括馬雲、首席執行長陸兆禧等人。馬雲則在今年五月份從首席執行長退位,擔任董事局主席。


阿里巴巴目前正與香港交易所磋商,由於該公司的合夥人制度在香港不被允許,因為香港不允許上市公司採用雙層股權結構,這類股權結構可讓公司發行不同程度表決權的兩種股票,因此創始人和高管層(即合夥人)能獲得較大的表決權。例如百度、Facebook和Google等在美國上市的科技公司都是雙層股權結構。


因此,香港如果拒絕阿里巴巴以合夥人架構上市的提議,該公司將轉戰紐約上市。馬雲日前也於新浪微博表示,「我們不在乎在哪裡上市,但我們在乎我們上市的地方,必須支持這種開放、創新,承擔責任和推崇長期發展的文化。」不難看出馬雲為妥善掌握控制權,堅守這條不可踰矩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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