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電子商務轉型 立法促健全網管

記者/劉桂君


淘寶圍城事件」野火燎原,中國大陸商務部為滅火,日前於「2011中國(北京)電子商務大會暨電子商務博覽會」,發表《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指導意見》,首次針對促進電子商務發展,說明其中長期政策規劃。該意見不僅強調須建立電子商務信用機制,鼓勵第三方機構展開信用憑證與認證服務,更預估中國大陸企業應用電子商務的比例,於2015年可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電子商務的藍圖 三大目標


《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指導意見》設定三大目標,企圖改善現階段薄弱的網路管理法律基礎,依序分別為:第一,於2015年完成電子商務法規標準體系的基本形成;其次,推動電子商務成為企業拓展市場、轉型升級的有效手段,及提供消費者方便安全的消費環境;三為,致力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成為現代商業貿易流通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


具體落實於建立電子商務糾紛投訴與調解機構,加強消費監督;支持建立覆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全國信用訊息資料庫,鼓勵電子商務信用訊息與其他領域信用 訊息共享;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按照獨立、公正、客觀原則,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經營主體開展信用評價與認證服務。


網路商務的實踐 九大工程


為實現上述目標,商務部將實施九大重點工程,包含:電子商務示範工程;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區電子商務促進工程;傳統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工程;農村流通體系促進工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工程;肉類蔬菜、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工程;城市社區便利店電子商務促進工程;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發展工程;國際電子商務交流合作工程。


且商務部將推動《網絡零售管理條例》,規劃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場進入退出制度,明確網路零售市場各參與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關係,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管理職責,促進網路零售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此外,為規範電子商務行業發展,國家工商總局2010年曾施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網管網,分級管理」,但卻因缺少具體的實施規則和法律依據,以致電子商務網站經營者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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