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裝置普及 創造行動廣告趨勢

記者/范雅琪


傳統的報章雜誌或廣告的溝通效果以逐漸式微,再加上行動裝置的普及,使得「行動廣告」這個新媒體已備受廣告主、品牌商的青睞。研究顧問機構Gartner指出,2011年全球行動廣告規模預期可達33億美元,目前亞太地區為行動廣告龍頭,北美、歐洲地區的廣告預算成長速度最快。


相較於傳統媒體,行動廣告更能精準做出市場區隔和定位。根據資策會的研究報告指出,行動廣告的觸及率高達8成以上,而消費者認為最具參考價值的行動廣告為LBS行動搜尋和地圖定位服務。LBS行動廣告就是消費者根據本身需求主動搜尋資訊或服務,而廣告主將廣告資訊蘊含於其中,以達到更即時、有用的溝通效果。


部分社群網站也推出不同形式的行動廣告。例如Facebook實驗性推出一個新的評論廣告,閱聽眾和廣告主可以直接在廣告留言區做即時的回應和對話。另外Twitter也在用戶推文的時間軸置入廣告,或是Promoted Account服務就是將付費的企業主推文優先出現在用戶的推薦帳號欄位等服務。


部分手機、通訊業者、搜尋網站也紛紛投入行動廣告市場。手機業者如蘋果收購行動廣告業者Quattro Wireless,其iPhone的App Store應用程式下載也置入了各式樣的行動廣告。搜尋網站例如Yahoo!開放第三方開發者在Widget嵌入廣告、Google的Ad Sense for Mobile就是以提供免費平台服務,靠廣告獲取收入。通訊業者如中華電信,結合黃頁廣告和手機通訊服務,自動將店家廣告內容透過MMS或簡訊傳送給手機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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