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得多不如放得巧 小心你的部落格廣告

特約撰稿/張振忠


對於許多現代人而言,網路的使用已經成為獲得各種訊息的主要來源、或是傳播資訊的重要管道,同時藉著網路的興起,許多網路特有的現象及經營模式也持續產生,部落格(Blog)其特殊的寫作模式便是網路時代下相當具有代表性之產物。


部落格的普及,使得許多專門以撰寫部落格為主的部落客相繼出現,許多知名部落客的部落格瀏覽人數動輒數萬或是數十萬人次,在此平台上能夠有效吸引特定族群的注意及討論,甚至是產生購買行為。因此,部落客藉由本身高知名度及高瀏覽率,進而置入廣告或是推銷本身的產品,便成為相當普遍的獲利模式。


除了以橫幅廣告方式來供網友點擊、獲取廣告的收入,不少企業也看準了部落客的高人氣,希望藉由知名部落客來進行代言或是推銷產品,以心得分享方式或是張貼廣告內容,在其部落格上來吸引瀏覽的使用者進行連結或是購買,然而這些酬庸式的分享心得,對於忠實的網友卻是可能造成傷害。


舉例而言,以分享美容資訊走紅的無名小站美女部落客「林哈妮」,在部落格上分享試用一款美白霜後,臉上的痘疤4天後幾乎淡化。但事後被網友發現照片日期不符、服裝前後相同及產品公司支付酬勞進行發表試用文等疑似造假事宜,造成該部落客形象大損。


對於部落客接受企業酬勞進行產品介紹或推銷,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規定網友將來在部落格評論產品時,必須揭露是否收受企業的金錢或產品贈予,以保護消費者之權益。無論是雜亂無章的橫幅廣告或是內容不實的分享文,對於部落客而言所帶來的傷害可能都遠比所得利益大上許多。


不過,也有另一批部落客逐漸走出自己的路,在高人氣的支持下陸續將本身之作品加以商品化,例如:彎彎將其畫作進行授權或是出版書籍,九把刀則是出版實體的小說。他們本身部落格上之廣告也多是以個人商品為主,內文若是提到本身的創作,也不會有酬庸的問題產生。甚至像知名部落客Mr.6,在部落格上並沒有擺放太多無關的廣告,而是以課程或是行銷服務為主,專注於本身的特色之上。


當你聽見或看見任何人的名字,可以馬上就想到品牌持有人的特性與作品,就表示此人已經成功塑造出個人品牌。對於部落客而言,個人品牌的建立與維護才是決定未來能否走得長遠的關鍵,就算是廣告的放置,只要在內容及設計上符合自身特色或風格,讓廣告與部落格能夠相互融合,便不會讓瀏覽的網友感到濃厚的商業氣息。


簡言之,部落格上發表內容的主體是以個人為主,若考量長期經營,就必須建立起個人品牌價值,無論是部落格上的廣告或是分享文,也應是以為個人品牌加分來做出發點,而非是以短期的利益為主,才能有效達到長期經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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