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Store」商標爭奪戰 微軟再槓上蘋果

記者/陳怡君


微軟蘋果再掀爭論,起因為蘋果欲將「App Store」應用程式商店註冊商標,同時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SPTO)提出申請,此舉遭到微軟大力抗議反彈,表示該名詞為廣泛使用的術語,蘋果不應該將為己有,也要求相關單位應撤回蘋果的申請。


蘋果於2008年推出「App Store」應用程式商店時,即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提出申請,隨著iPhone、iPod及iPad在全球熱賣之後,「App Store」不僅成為成為全球最大的應用程式賣場,也讓許多業者在推出類似服務時,採用不同的名稱與蘋果做出區分。


微軟去年發表Windows Phone 7時也推出自家軟體商店,並在去年二月首度提出阻止蘋果申請「App Store」商標的要求。本周微軟再次表明,「App Store」如同鞋店(Shoe Store)或玩具店(Toy Store),是一種通用的詞彙用法,同時也以蘋果執行長賈伯斯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亦以「App Store」一詞來指稱其他同類型的商店的說法做為佐證。


微軟副法務長表示,「App Store」一詞應該讓所有人無後顧之憂的繼續使用,也不必畏懼蘋果的報復。目前美國專利與商標局在此案件的狀態上標記「商標審理以及上訴委員會對反對意見審核中」。而針對微軟所提出的意見,蘋果並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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