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錯價引爭端 賣家買方各自表錯情?

記者/任 容

網路標錯價事件層出不窮,不只是電腦3C產品,易遊網等旅行業者也曾標錯房價,但為鞏固業界良好的服務形象大多數皆以認賠收場,經濟部為維護電子商務安全,於今年6月公告的「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法規」將於明年元旦正式生效。

戴爾電腦,為例,該公司去年6月在官網發佈「線上消費折扣七千」的促銷訊息,某消費者線上訂購兩台液晶螢幕後,卻收到以標錯價為由的道歉信並通知他已取消訂單,消費者不滿權益受損一狀告上法院,昨日台北地院認定雙方買賣契約已成立,判定戴爾應以錯誤標價出貨。

戴爾則聲稱,由於在網路上誤將商品型號選項設定由「AND」改成「OR」,原先所指的七千元線上折扣,並不是消費者所買的那兩台液晶螢幕的型號,因此拒絕出貨。若以明年上路的「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法規」來看,賣家可依法在下單兩天內說明正當理由並取消交易訂單,但假使消費者已付款則視為契約成立。

專業人士指出此項法規尚未擬訂前,一旦發生網路標錯價事件,消費者權益通常無法受到保障,在未來線上刷卡消費等同付出訂金,這部分則納入「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的範圍,一來免去不必要的爭議,二來更促進電子商務健全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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