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推新廣告政策 引起廣告主不滿

記者/朱晏瑱

為了能夠更貼近使用者的需求,Google宣佈將放寬北美線上廣告市場的條款限制,讓零售商或是電子商務網站可以直接利用所販賣商品的商標來進行文字式廣告的刊登,而且不需要獲得這些公司的同意。然而這樣的變更卻引起其他公司的不滿,認為Google徹底地漠視他們的權益。


以知名的巧克力製造商Godiva為例,在新的廣告條款施行之後,任何販賣Godiva的網站或廠商都可以利用Godiva的商標在Google進行廣告的刊登,而且不需要經過Godiva的授權。根據Google的說法,這次的條款變更並沒有違反商標法,他們也只是反應真實世界的現象。此外,微軟雅虎也早就有這樣的廣告條款了。


話雖如此,已經有不少公司對Google的作法表達強烈的不滿,像是美國航空Geiso就認為Google侵犯了他們的商標,還會混淆消費者的視聽,甚至會增加他們公司的成本。當然有一方反對,相對的就會有另一方贊同,通路商與零售業者就對這樣的調整表達樂見其成的看法。


儘管已經預見會引起業者的不滿,Google還是會在下個月施行新的廣告政策。但就如同專家所提及的,無論如何,在未來可能的紛爭之中Google將會是獲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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