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立寬
當你一走出捷運市政府站,手機簡訊聲響起,簡訊的內容為:「歡迎您來到信義商圈,世貿2館正舉辦2008台北國際旅展,憑此簡訊可享門票九折優惠喔!」此時,你會驚訝國際旅展如何得知自己在信義商圈?更擔憂手機資訊是否被盜用。其實,這是行動廣告的最新應用,結合定位服務(Location-Based Services; LBS),利用行動定位技術,提供使用者目前所在地點的相關廣告訊息。
目前,台灣行動廣告最常見的形式為簡訊廣告,各行各業都會利用手機簡訊發送廣告,例如選舉候選人催票、商家發送促銷訊息吸引顧客、電信業者宣傳新服務等,但是大部分的廣告對消費者來說並不具吸引力,垃圾簡訊除了容易讓消費者對簡訊廣告感到厭煩,更造成消費者對其廣告商和行動通訊業者產生負面品牌印象,大大降低使用者對於行動廣告的接受度。由於手機是極其個人化使用的行動裝置,所以提供與個人相關的內容與資訊才能夠吸引使用者瀏覽行動裝置上的廣告,若廣告商能結合地點推出與使用者更為相關的廣告,才能增加行動廣告的價值吸引消費者的注意,例如提供使用者所在商店的coupon或促銷訊息,抑或使用者所到的觀光景點的廣告資訊,如餐廳、旅館的線上訂位服務和優惠活動訊息。因此,定位行動廣告(Location-Based Advertising;LBA)受到矚目。
中華電信於2008年第三季推出定位行動廣告,對合作店家附近的手機用戶發出廣告簡訊,提供更精準的行銷管道。中華電信初期規劃為主動發送給所有手機用戶,若用戶不需要此服務可向中華電信反應停止發送廣告內容,雖然定位服務的特色為定位化、個人化和即時性,但若未經消費者許可就發送廣告,廣告內容縱使和使用者的所在地點相關,也未必為消費者所需資訊,定位行動廣告將和普通行動廣告淪為消費者不需要且嫌棄的垃圾廣告。
另外,有研究指出消費者擔憂其追蹤地點的特性會傷害個人隱私權,而減低接收廣告的意願。相關電信公司和廣告商應該要致力於宣導此新科技的優點,以及想出如何消除消費者對隱私權的憂慮,並致力於研發不會被盜用個人資料的機制。
由於定位行動廣告在台灣剛開始發展,而消費者對廣告的認知和態度是企業行銷成功之關鍵因素,因此必須要透過深入的研究,才能得知此新形式行動廣告的發展是否可以被消費者所接受,並讓現有行動廣告的應用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