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視政策不明朗!

記者/鍾函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06年將行動電視列入重大施政計畫,並且進行行動電視試播審核並發照的程序。

NCC於2006年11月發出五張試播執照,分別於北區發出三張、南區發出二張試播執照,測試期為半年,得展延一次,最後截止試播期為明年3月31日。北區由中視、公視、高通等三家業者取得試播權,南區則由中華聯網、動視科技(華視)取得試播權,參與試播民眾可透過手持電視收看電視節目。

行動電視五大試播團隊中,高通、中嘉及台視組成的團隊是唯一採取美規MediaFlo技術,另外四家團隊包括公視、動視科技、中視及中華聯網,皆採用歐規DVB-H技術,其中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威寶電信等行動電信業者,均分別加入試播團隊。

NCC目前頻譜規劃中,約有五個空頻道可開放釋出行動電視執照,因此,若開放全區,最多可釋出五張執照,NCC也會參考國外釋照方案,預期將吸引電視及手機業者搶攻行動電視商機。

但目前執照規劃考量重點,包含技術成熟度、市場需求與規模、與台灣產業的關聯性及營運模式、適用法源等因素。因此,關於是否釋照、釋照時程及執照張數等議題,到現在還沒有完成具體規劃。

NCC近日擬提前在今年底全部結束行動電視試播,但明年是否會順利發放執照等問題,相關事項也須經由NCC委員會議討論後,才能確定。NCC目前實際狀況僅處內部研析階段,尚未確定政策方向,因此,正式開播執照何時釋出並不明朗。

面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至今政策不明確,行動電視五大試播業者氣憤地指出,以全球發展狀況來看,目前是釋照都已經算晚了,連明年要不要釋照的政策,都不明朗,實不利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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