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廣告新趨勢:與使用者分享收益

記者/涂漢婷

Google於去年12月啟動了繁體中文的Adsense,使在台灣的網友也能透過這套系統加入利用關鍵字廣告賺錢的行列。Adsense讓網頁擁有者能利用網頁內容的關鍵字,在自己的網頁上放置與關鍵字相關的廣告,而Google則根據這些廣告的點擊數來向廣告主收費,再將這筆收入與網頁擁有者拆帳分享。由於Google對於這些網站沒有流量門檻的限制,所以任何部落格擁有者都有機會透過加入Adsense來獲得Google的部分廣告收益。

Adsense最大的優勢就是將每個網頁擁有者都變成潛在的廣告平台。Google扮演牽線人的角色,一方面使網頁內容生產者的內容能做有價值的利用,另一方面也將這些網頁當成自己的廣告通路。Google的這套系統主要的構想簡單來說,就是在適當的位置放適當的廣告。Google利用Adwords作為主要收入模式,而這套佔了Google98%收入來源的系統,是讓廣告主選擇自己想要的關鍵字,再藉由Google的仲介以Adsense系統與網頁擁有者合作,將廣告與關鍵字做適當的連結以促成高度有效的點擊率,Google再以這些點擊數據向廣告主收費。Google將關鍵字廣告做了有效的運用,為廣告主及網頁擁有者搭起橋樑,使三方都能從中獲益。

Yahoo!比Google更早在美國提出類似的使用者廣告獲利分享模式,稱為「YPN(Yahoo! Publisher Nerwork)」,促成網頁擁有者提供的內容與關鍵字廣告進行配對,並網頁擁有者能分享廣告收益。不過Yahoo!的這套模式需透過邀請函的機制才有機會加入,且加入的門檻限制為每個月兩百萬個搜尋或瀏覽人次。然而Yahoo!奇摩媒體事業部副總經理張憶芬指出,由於考慮到每個網站或部落格廣告效益是不同的,所能分享的廣告收益也應有所不同,在無法控制點選品質之前,Yahoo!奇摩並不考慮將YPN這項計畫引進台灣。

但無論如何,從Yahoo!的YPN到Google的Adsense,可見得將廣告收益與使用者分享已逐漸成為一種趨勢,目的在鼓勵使用者提供創新的內容,激發更高的網頁點擊率,再將廣告依照關鍵字或內容相關性來與網頁結合,讓廣告主的廣告能充分達到效果,也促成仲介者從中獲得更高的廣告收益。而這項分享的獲利模式也可運用到除了搜尋引擎外的其他網路平台,例如YouTube也考慮要與熱門影片提供者分享廣告收益以鼓勵網友多多分享,而天空部落不排除未來引進類似機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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