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iTunes:數位音樂合法下載的領航者

記者/李杰修

蘋果電腦透過「軟體+硬體」的行銷方式,快速拓展數位音樂市場的版圖,目前更是穩坐市場龍頭地位。不久的將來,行動電話產業龍頭Nokia即將成為強大的競爭者,來搶食數十億美元規模的數位音樂市場大餅,蘋果電腦將如何因應市場都在等著看。

數位音樂下載過去是唱片界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大量的非法mp3音樂下載影響了實體唱片的銷售,甚至成為唱片業蕭條的主要原因。2001年,就在蘋果電腦與五大主流唱片公司合作,推出合法授權的「iTunes」數位音樂商店的服務之後,數位音樂又再度成為唱片界的救命仙丹,在合理的付費制度下,唱片公司都希望能夠透過高知名度的iTunes通路平台,來行銷歌手的音樂。

與競爭對手Napster等P2P軟體不同地方在於,iTunes的收費方式是以單曲計費,每首單曲收價99美分,消費者在付費之後即可從蘋果電腦的伺服器上下載單曲,但是單曲經過特殊的格式壓縮,下載之後只能利用蘋果電腦的音樂播放軟體「iTunes」來收聽。iTunes也提供歌曲試聽的服務,確保消費者在下載之前能夠確定歌曲內容是否正確,減少錯誤下載的機率。蘋果電腦也另外推出了目前市場反應相當熱烈的iPod數位音樂播放器之後,兩者便有如「魚幫水,水幫魚」般紛紛創造出爆炸性的市場銷售佳績。根據蘋果的數據顯示,iTune現已在20個國家設立了分站,佔全球網上音樂銷售市場份額的85%。

但是蘋果iTunes的音樂現時只能在iPod或裝有iTune播放軟體的電腦上播放,類似過去微軟在瀏覽器大戰中將IE放在Windows內強制搭售般。挪威、丹麥及瑞典現時正強烈要求蘋果撤銷該限制,讓iTunes的音樂也能夠於其他播放器上播放。而諾基亞未來所提供的數位音樂下載服務將讓客戶能彈性選擇播放器,顯然較蘋果更勝一籌,對蘋果的市場龍頭地位勢將造成不小的衝擊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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