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新措施簡訊取代發票

記者/李謙

財政部表示,網購業者可以簡訊取代紙本發票,但應核對發票是否中獎,並將中獎發票郵寄給消費者。若消費者因為無紙本發票不能領獎,網拍業者要賠付獎金。

財政部表示,為因應網購業者的要求,消費者在網路上消費購物,業者可以不用開發票,但應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這項方便業者的服務,網購業者必須向營業登記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將其已開立的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內容,置於網頁供買受人查詢。

財政部同時也要求網購業者,應在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後10日內,將當期中獎統一發票的收執聯,以掛號郵遞方式寄送買受人,以供兌獎。網購業者並應在銷售網站明顯處告示,以維護消費者的兌獎權益。即使如此,財政部仍規定,買受人如仍要求交付統一發票紙本時,網購業者應立即將統一發票收執聯寄送買受人。

消費者若未能在領獎期限內收到中獎發票,以致無法領獎,或有誤領、重複領獎等情形時,財政部也已明令,應由網購業者在15日內辦理賠償或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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