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郁婷
當數位產品的技術進步空間趨緩,當消費者採購數位產品時不再只問功能與價格,數位科技廠商該如何在眾多競爭者當中脫穎而出,吸引消費者挑剔的眼光?我們可以發現,數位產品的主要戰場從原本的功能性、實用性的內在取向,轉移到行銷與包裝的外顯特色。
流行引領造型
走在台北市的熱鬧街頭,充滿質感與時尚設計的櫥窗,往往使得逛街的民眾慢下腳步、駐足觀賞。現在,這樣的吸引力不再侷限於知名的時尚品牌,數位產品廠商也開始在鬧區開設展示店與旗艦店,將MP3隨身聽、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平面電視…等,置於精心設計的展示櫥窗,加上時尚感十足的店內陳設,讓消費者在選購數位產品時的感官享受,不遜於身處於高級精品店當中。
同時,抓緊了消費者在購買與使用時尚精品,會讓自己有高人一等、追隨主流的微妙感覺,身為數位時尚精品,在造型方面當然也下了很多功夫。除了越來越趨於輕、薄、短、小的靈巧外觀設計,在質感方面,白色的鋼琴烤漆也曾蔚為一時風潮;在手機與MP3隨身聽的造型上,更可明顯觀察到其突破了傳統的掀蓋、長方形、黑色系等既定形象,不但在色彩方面力求鮮豔奪目,亦出現像口紅機、音樂糖果MP3播放機等以造型特殊取勝的產品。
另外,在今年的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 Taipei 2005)所展出的3C商品設計方面,也可以感受到濃濃的裝飾藝術風。盛行於1920年代的裝飾藝術風格,仍深受許多時尚迷喜愛;流利的線條搭配上幾何造型,強烈表現出的數學性與動能感,不但是廠商設計的重點,也帶領了數位流行風潮。
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是行銷的手法之一,也常見於數位產品的推廣。尤其近年來換機率與使用率都屢創新高的手機產業,廠商更不惜重金找來明星代言,例如韓國廠商找了章子怡、林志玲等所謂的美女代言,或是具有健康形象的體育選手,希望將商品與運動結合,藉由運動行銷刺激銷售。周杰倫則成為日本知名廠牌的手機代言人,亦有廠商請到金城武搶攻亞洲市場,在大陸更看好13億人口的市場商機,以四千萬台幣請到梁朝偉代言。
明星代言不止於推廣,在電視廣告、音樂錄影帶、活動場合中,甚至產品設計概念上,明星與數位產品相互搭配的情形也屢見不鮮。手機內建明星歌曲鈴聲、MP3隨身聽以明星卡通標誌為造型設計,更有明星代言並參與設計、以其的英文名字為產品命名、同時獨家收錄未公開的作品…等。
明星代言除了可以直接運用fans的移情作用,明星所具有的光環與風格特質,也可為產品的時尚背書。然而,廠商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行銷都是要以產品為主角,明星光環不能大於產品,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
在數位時尚精品大行其道的時代,考驗的將是數位科技廠商的創新性與流行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