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陷阱多 退貨知識報你知

記者/練惠琪

網路購物已成為現今的流行趨勢,雖然交易形式方便且隱私,不過卻容易因資訊的提供不足而暗藏陷阱,造成買賣雙方事後的糾紛。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特別提醒網友,根據消保法規定,網購有七天的猶豫期,若不滿意欲退貨時,七天內均可無條件解約退貨,業者也不得收取運費、手續費,買家切勿被賣家以談判為由而喪失了自身的權益。

李鳳翱表示,網購已蔚為風潮,交易以貨到付款最為安全,盡量勿使用刷卡交易,而網購買賣則有七天的猶預期,起算日應以到貨日的隔天開始,而非現今業者所宣稱的商品到貨日起算,民眾切勿錯過了七天的退貨期而喪失了自身的權益。

一但貨品有瑕疵或不適用而有退貨的需要時,為了避免爭議,退貨時,最好以書面或傳真存證信函,完成解約程序,消費者自己就可握有書面的解約證據,以避免業者宣稱未收到退貨通知而拒絕讓消費者退貨,消費者也可要求業者到府回收商品,而不用自行負擔運費,而業者也必須在收到退貨通知的三十日內取回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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