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點頭放行寬頻電纜

記者/陳志豪

FCC上週裁定允許電力公司得以利用電纜線提供網路寬頻服務(BPL—Broadband Over Power Lines),FCC認為這項以全國電路網為傳輸載具的新技術可促成高速寬頻服務的近用,多年來,偏遠地區或小鄉鎮無法享有寬頻服務的情況將有改善,此外,這將有助於良性競爭、提高網路品質與市場話題。

BPL的通過,等於告訴電力公司在電力供給範圍之內可廣設寬頻服務,幾乎是家家戶戶都有份,BPL也讓消費者有除了數位用戶迴路(DSL)、cable之外的第三個選擇,促進三者之間的競爭。

FCC還認同BPL的技術能大大提升電力設備的使用價值,活化電力網絡的管理,網路也由於必須對偏遠地區的進行電力檢修而變得更穩定可靠。有些廣播業者擔心透過電線的傳輸會影響到電台運作,代理公司則表示考慮過這些細節並進一步做過研究,互相干擾的情況不大可能發生。

美國調查機構Yankee Group的戴維斯對BPL則有另一番看法,他認為在已有電信、cable業者立足的地區,BPL的優勢並不明顯,電力公司要提供寬頻服務的成本不見得比競爭對手低,因為,在偏遠地區,電力公司還是得面對和其他業者一樣的效能的問題,BPL和DSL、cable業者一樣,必須仰賴眾多使用者才得以生存,過於分散的使用者是不利於BPL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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