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舜慧
文化創意商品的內涵必須具備三大必要條件,才能提升其附加價值,這三大必要條件就是:美感、質感、感動。「美感」是表現於商品
的外顯形式,直接吸引消費焦點目光的駐足;「質感」是消費者對商品實質價值的認同;「感動」是商品背後所蘊藏能打動人心的豐富內涵。
這三大必要條件由外而內展現其價值,並傳達文化創意商品「最想要表達的理念」意涵。以下,我們再進一步詳細敘述這三大必要條件。
美感
「美感」是文化創意商品的外在形式,有如其外衣般,是與消費者直接接觸介面。因此,透過外顯形式的直接呈現,可以直接撼動消費者的五官知覺,體驗文化創意商品所帶來的感受。
如:從電影「哈利波特」劇中的衣著和所呈現的奇幻世界,告訴我們這就是巫術世界的概念。
而外在的形式越具美感化和藝術化的文化創意商品,越能吸引消費者的喜愛,使消費者想要收藏屬於自己的文化創意商品。
如:消費者會藉由購買「哈利波特」劇中的相關商品,以滿足和保留其喜愛「哈利波特」的感覺。
質感
「質感」是贏得消費者對文化創意商品,實質價值認同的另一個重要基礎。文化創意商品除了以外在形式的「美感」吸引消費者之外,還必須以「質感」贏得消費者對創意文化商品創新與品質價值的認同,使其願意付出較高額的價格,持續購買高品質的商品,進而認同創意文化商品隱含的設計理念和所塑造品牌價值。
如:耐吉(NIKE)球鞋「Just
Do It」的理念;明碁(Ben
Q)消費性電子商品「享受快樂科技」的理念。
感動
「感動」是能聽見消費者底層的聲音,滿足其內在渴望的需求。「美感」和「質感」偏重以創意文化商品外在的形式,吸引消費者的價值認同;「感動」則是進而影響到內在心理的共鳴,並且引起消費者熱烈迴響。透過「故事」可以呈現出創意文化商品背後所蘊藏的價值理念和深刻關懷的主題。所以,「故事」是激發創意文化商品感動人心的關鍵角色。
法國哲學家沙特
(Jean Paul Sartre)說:「人類一直是一個說故事者,他總是活在他自身與他人的故事中。他也總是透過這些故事來看一切的事物,並且以好像在不斷的重新訴說這些故事的方式生活下去
」。但是,義大利作家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也曾說:「人是講故事和聽故事的動物,但是好故事並非唾手可得,而是需要我們努力去尋找和發掘
」。
如:南韓電影「我的野蠻女友」能在短時間之內引起廣泛的共鳴,就是能在故事和敘事(story-telling)上提供興味,體現講一個可以打動人心故事的信念。
(從南方電子報的歷史 談非營利電子報的演進歷程
系列專欄未完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