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下載享受線上多媒體資源?

記者/沈孟蓉


電影和音樂從業人員堅信,網路上的獲利大部分來自於提供電影、電視節目和音樂給線上消費者,但是消費者會認為從既有媒體通路轉換到網路,太過耗費時間。本週於洛杉磯召開「數位好萊塢」會議表示,數位革命關鍵不在於科技或經濟,而是對消費者之教育。換句話說,若消費者根本不知道有如同
MovielinkRhapsody等公司,是合法地提供線上電影和音樂服務,便很難將線上消費者轉為付費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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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執行長Scott
Kauffman
表示,他十分訝異現在懂得何種線上娛樂服務是合法的人並不多。他經常與社會團體對話,家長十分擔心孩子隨時可能收到來自「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傳票。Kauffman表示:「這些人都表示,願意付費購買能防止其憂慮成真之服務。」


已進行線上下載服務一年,由五家製片廠支援的
Movielink
公司商業發展副總裁Tyler
Goldman
表示,上網吸收知識的的網路使用者多能由非法的檔案分享網絡輕易獲取資訊。Goldman表示,他們不只面對內容隱私的壓力,同時好萊塢也不以其為行銷圈中較早的行銷「窗口」。「我們不是要在價格或行銷窗口上做競爭」,他表示,「我們是要提供極佳的使用經驗」。


目前而言,重要的是要讓使用者知覺合法網站之存在。
Goldman表示,目前人數是持續成長的,每季電影下載次數成長25%,但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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